範圍

本標準規範之範圍以運具別區分包括公車與軌道兩類,前者包含市區公車與公路/國道客運、後者包含臺鐵、高鐵、捷運與輕軌,另依票證形式區分則有IC電子票證與非電子票證兩種,主要紀載內容為票卡、車輛、搭乘資訊及收費等4部分,記錄之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1. 票卡資料:含票卡序號,為串接跨運具旅運行為之主要欄位。

  2. 車輛資料:含車牌、路線資料;為擴大資料透通性,票證標準內車牌、與路線相關之名稱、代碼、方向及計費方式等資料引用「公共運輸旅運資料標準」。

  3. 搭乘資訊:基本內容為上下車站位(站牌或車站)與上下車時間;因應不同地區公車不同的收費方式,其搭乘資訊部分另區分為里程計費、里程收費(上車刷卡)及區間計費三類,依實際收費方式擇一記錄。票證標準內站位相關之代碼、名稱與站序等資料引用「公共運輸旅運資料標準」。

  4. 收費資料:含收費、優惠、實收等金額與優惠內容。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