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票證

台灣地區自2002年導入第一代電子票證作為公共運輸支付工具以來,15年間已突破7400萬張卡的發行量,經統計105年度電子票證於公路客運及台鐵等運具支付比例平均亦達到59%及56%,惟票證資料目前因運具主管機關與業者各自不同之營業管理需求,致使各家電子票證驗卡設備讀寫的資料內容不一,業者終端之報表格式亦不相同,加以車輛、站牌及路線代碼之差異,更令票證資訊流通不易,各方均無法有效掌握完整公共運輸之旅運型態。

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了解全臺公共運具之旅次型態及人流移動情形做為政策推廣之依據,規劃利用交通票證數據資料分析旅運行為,在此規劃下,為克服目前票證資料流通之困境,定義一致性之票證旅運分析使用流通格式便成為當務之急;本部管理資訊中心配合票證資料利用之規劃,訂定「公共運輸票證資料-旅運分析用標準」(以下簡稱票證標準),規範收集與流通公路、軌道運輸票證資料之標準格式供相關單位暨業者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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